不教而诛的成语故事


不教而诛

拼音bù jiào ér zhū

基本解释诛:杀或惩罚。事先不加教育;出错或犯法就惩罚或杀戮。

出处先秦 荀况《荀子 富国》:“故不教而诛,则刑繁而邪不胜,教而不诛,则奸民不惩。”


不教而诛的典故

孔子的学生子张问孔子怎样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,孔子答道只须尊奉“五种美德”,除掉“四种恶政”就可以。其中“四恶政”之首就是平时不给人教育,到时候却怪别人而去杀人,这就是虐。其次上暴、贼及小家子气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不教而诛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精雕细刻 《共青团员;要做八十年代的带头人》(1982年2月5日《中国青年报》社论):“要以平等交心的态度;点点滴滴、精雕细刻;因势利导地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工作。”
混世魔王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三回:“我有一个孽根祸胎,是家里的混世魔王。”
手下留情 《庚子风云》:“在这几个当口,赵三多明明可以乘虚而入,将王成德击倒,他却一再手下留情,都把王成德让过了。”
离经辨志 《礼记·学记》:“一年视离经辨志,三年视敬业乐群,五年视博习亲师,七年视论学取友,谓之小成。”
秋水伊人 《诗经 秦风 蒹葭》:“蒹葭苍苍,白露为霜;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。”
防患于未然 《周易 既济》:“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《乐府诗集 君子行》:“君子防未然。”
旧地重游 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:“广州,在1926年北伐的那一年,我是住过三个多月的,整整隔了十二年又到旧地重游了。”
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断断续续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34回:“只见水面上或一朵,或两瓣,断断续续,皆有桃花。”
直捣黄龙 元 脱脱等《宋史 岳飞传》:“飞大喜,语其下曰:‘今番直抵黄龙府,与诸君痛饮耳。’”